关于举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
共青团郴州市委员会 |
文件 |
少先队郴州市工作委员会 |
郴团联〔2016〕10号
关于举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
郴州市少年儿童书画展的通知
各团县市区委、少工委,各市直小学、初中,各地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少年宫、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今年是中央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更好地继承和发扬长征精神,进一步引导少年儿童缅怀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我市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实现郴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郴州团市委、市少工委决定,联合举办郴州市少年儿童书画展。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
二、活动分组
小学组和初中组
三、活动作品
1、作品类别
书法类:毛笔、硬笔
绘画类:中国画、儿童画、科幻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版画、素描、漫画等(静物除外)。
参考素材:结合红军长征过程开始、经过到胜利的故事创作。
2、作品要求
作品题材:书法作品要以革命先驱在长征期间写下的著名诗章和名言警句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创作内容;绘画作品要以反映红军长征斗争情景和人物为主要创作内容。
规格要求:书法和中国画装裱后不超过四尺整纸,统一应为(63*138cm)(建议横幅,对联不裁开,展示需要),美术作品为四开。拒收立体作品。每件作品必须填写《优秀作品卡》(见附件2)。《优秀作品卡》附于作品背面右下角(要求打印件)。征集的书法和国画作品均须装裱,报送后均不退还。
四、活动步骤
1、开展活动(2016年10月1日至10月16日)
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根据活动内容及实际情况,组织广大青少年广泛开展长征作品创作活动,在参与过程中了解红军长征革命斗争的艰难岁月和革命先辈的感人事迹。
2、收集评选(2016年10月18日前)
各地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活动作品的评审,择优推荐活动作品,并于2016年10月18日前将书法类、绘画类作品统一寄送团市委学少部。2016年10月20日前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老师、优秀工作人员和优秀组织奖。
3、成果展示(2016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
主办方将在郴州市青少年宫举办获奖作品展示活动,扩大活动影响,提高活动社会效应,引导和激励更多的少年儿童积极投身到革命传统主义教育实践体验活动中来。
五、活动要求
1、团县市区委各推荐30幅优秀作品;市直初中学校团委、小学少先队组织各推荐10幅优秀作品。
2、各地各校在推荐优秀作品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
3、本次活动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报名汇总表
附件2:优秀作品卡
共青团郴州市委 少先队郴州市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
附件1:
报 名 汇 总 表
县市区/市直学校: 项目: 组别 : 联络人及电话:
序号 |
姓 名 |
年级 |
所在学校 |
指导老师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请按项目、组别分别制成多张汇总表,于10月1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统一上报团市委学少部)
附件2:
优 秀 作 品 卡
项目: 组别 : 联络人及电话:
县市区/市直 |
姓 名 |
年级 |
所在学校全名 |
指导老师 |
备注 |
|
|
|
|
|
|
(此标签及填写内容请打印,务必字迹端正清楚,牢固张贴于参赛作品背面)